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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第二十六章


  辉的手稿第二十六部分

  从楼梯上滑下去。

  在他没有接近我的时候,我冲向了楼梯,骑在扶手上。滑下去的一瞬间我面对越来越近的地面感到头晕目眩,心脏像是要从胸腔里面鼓动出来,气流在耳边飞速流动。我担心我会控制不住,从扶手上摔下去,可是我没有。也幸亏那些灯油发挥了作用,我竟然根本没有注意到扶手上有一些陈旧的凸起木料。

  我滑下楼的时候,小狐丸就拎着刀冲上楼了。在此我要讲讲三日月:他并不像是一般人那样在楼梯口等我,而是自顾自地在餐厅里洗碗。当我疲惫地走进餐厅的时候他刚好将最后一个碗摆在碗柜里。

  “欢迎回来。”他说。

  “您生我气啦?”我问。

  “哎,这个嘛……我相信您会平安无事地回来的,所以才在这里洗碗啊,生气的问题嘛……虽然很多人表面上说‘我不会生气’实际上他快要气爆了呢。至于我?这怎么说呢?我明天出战回来,还要给您洗那条被灯油弄脏的长裤,这样一来原本要做给您的绣活又要延误啦,牛仔裤很难洗的。”他唠唠叨叨地说了这么一些话,就不再说了。

  我至今也没有想出那天他到底是不是在生气,或者是出于单纯的信任,才放任我去阁楼,而他自己在楼下洗碗的。小狐丸回来的时候拎了两小团风肉,那肉是暗红的,像是剥光了皮的画眉。他一边吃,一边对我们说封印又加固了一遍,龟甲贞宗不会跑出来了。

  “这是什么肉?”我问。

  “风腌田鼠。”他说,“就算您是主公,您也别跟我抢,除了油豆腐,我最爱吃的就是这个。”

  “我当然不会抢啦。”

  我有点无奈:他把我当什么人?

  我所见到的小狐丸从某种层面上来讲更像是狐狸:很有礼貌,文武双全,能诗善画,只是爱吃田鼠和鸟儿,而且要吃生食,熟食并不喜欢,他嘴巴又特馋,一定要吃肉不可。我有几次发现他在厨房里,叼着一只还没有断气的小鸭子的脖子,血从嘴角流下来,在看到我的时候两眼不是平常的红色而是绿油油的,像两盏不停闪烁的鬼灯笼。

  “我原来是不馋的。”他说,“没办法,太想要吃东西了。如果我吃不到田鼠,蚯蚓,新鲜的鸡鸭,我就会发疯的。”

  “要不要吃油豆腐?”我那时候问了他这样一个问题。

  这下他为难地思考了片刻,才回答我说,“还是活物好。田鼠做风干肉,活的蚯蚓,蝗虫也非常好吃,吃的时候你能感觉它在你嘴里动。”

  “前任审神者没给您吃过东西吗?”

  虽然我的问题很不礼貌,但这却是一个实实在在的疑惑。小狐丸就又回忆起来,最后他蹲在地上,开始将鸭毛一把一把地往下撕,同时告诉了我:

  “不想她,头疼。”

  我就在接下来的十分钟内看着他把那只拔了毛的鸭子连撕带啃,连皮带骨吃得精光。他连煮锅都不用。他不仅仅去偷吃别人养的鸡鸭,有时候他也换换口味,吃竹鼠什么的,他在本丸里的竹林里放养了一些竹鼠做储备粮,听说竹鼠肉质细嫩,味道鲜美,但我并不想要料理那种东西。

  那天晚上我将自己的球鞋刷洗干净,三日月就拿去补它了,他有一个檀木做的小箱子,小箱子里面是针线包,布块,锥子,胶水等零碎家用的东西。有些东西已经很古老了,古老到它的气味与檀木小箱的幽香混为一体,让人不自觉地想出很多事情。

  看着他做这种事情我感到有点过意不去:现在我的手头逐渐宽裕,能够买一双更好的球鞋,也不至于让他补我的这一双破球鞋了。我就将我的想法告诉了他,他并没有同意我买新鞋的要求:

  “可以买一双备用,但旧鞋子没有彻底穿坏之前,就不要穿新鞋了。”

  之后,他将眼睛半闭上,抑扬顿挫地背起书来:“当今之主,其为衣服,则与此异矣。冬则轻暖,夏则轻清,皆以具矣,必厚作敛于百姓,暴夺民衣食之财,以为锦绣文采靡曼之衣,铸金以为钩,珠玉以为佩,女工做文采,男工做刻镂,以为身服,此非云意暖之情也。单财劳力,毕归之于无用也,以此观之,其为衣服非为身体,皆为观好……”

  也许我不理解他是如何想的,明明我买衣服用不着他的半文钱。他所经历的东西和我所经历的东西基本上有着相当的差距。他生活的那个时代并不算富有,所以会提倡简朴的风气。但是,放在现在未免有点奇怪。好在他不知道用了什么,将球鞋的破洞缝补得一点也看不出来。

  “也许我应该对您讲一下龟甲贞宗的事情。”他说,“您了解了他,对吧?“

  “不知道为什么……“我说,“当他看到我的时候,我有点害怕……我从来没有想过一个人会这么急切地要求别人用酷刑对待他。”

  “受虐者无敌。”他说。

  “这怎样讲?”

  “他可以最大限度地激发审神者身上的黑暗和邪恶的一面,之后令审神者失格。”他说,“和今剑那种报复性的滥交是不一样的。因为今剑身上有抗争的心态在,龟甲贞宗却完全不会抗争,相反的,别人打他越狠,甚至把他碎掉,他就越高兴呢。”

  “也就是说……”我突然想起了孤儿院的一些师兄师姐在某些地下俱乐部打工的事情,“他热衷于性虐待,而且是受虐的那一方,对吗?”

  “对,而且他是完全不挑型的。”他说,“只要是主人,能打他,捆绑他,用鞭子抽他,他就很高兴。”

  “那么他是怎样疯掉的?”

  我想要写他,写这个人的故事,用我市井小民的视角,去写一个带有不足为外人道的性嗜好的生物的故事,而非审神者与神的故事。

  “前任被带走之后,没有主人虐待他,他就疯了,捧着绳子四处找前任。“他说,“我们只好将他锁在阁楼上。现在您来了,您打他也必定是下不去手的,是不是?”

  他估计得没错,至少我是下不去手的——他至少也算我的半个同胞呀。

  “龟甲贞宗的故事很复杂,您需要练笔才能写好,我这里有一个大院的素材故事。”他说,“义辉公有兴趣的话,不妨听听。”

  “什么故事?”

  “有这么一个大院,住着许多户或者疯或者傻或者普通的人家。”他说,“一号房是这样的,主人是勋贵子弟,却天生是个连寒暖饥饱都不知道的白痴。他的警卫员是个身高八尺,皮肤不白,笑容爽朗的关西汉子,不过大家不知道他之前到底是做什么的,只知道这个汉子竟然会化妆和易容。”

  我就继续听他讲下去。他这个开头真是诱人,让我想起了晋惠帝和嵇侍中。

  “……但是关西大汉头脑也有点毛病,他自称懂得蚂蚁说什么,爱跟花盆下面的蚂蚁说话,有时候还会烧一壶开水浇蚂蚁,其实这完全没有必要,你不浇,蚂蚁也不会爬到他家主子身上去。他家主子狂躁的时候,他就开始开低音喇叭放摇滚乐,摇滚乐能让他们都安静一点。虽然他家主子听不懂放的是什么,低音喇叭的声音很大,有时候放的是英语,有时候放的是粤语。警卫员说他自己最爱听的歌是Beyond的《俾面派对》和Jay的《蛇舞》,谁也不去探究这个关西汉子为什么喜欢听这两首歌,因为完全没有意义。”

  “二号房住的是一个单身母亲,从很小的时候她就开始流水般地换男人,现在已经是一群孩子的母亲了,对于孩子,她也从不看顾,任由他们乱跑。好在孩子们都顺利地长大了,长得很健壮。三号房和二号房是对门。”

  “……三号房里住的男人据说是二号房单身太太的情夫之一,事实上谁也没看出他们两个之间有什么特殊的事情,大家并不关心这件事情。那个男人是个学贯中西的教授,生得花红柳绿,风流极了,他在外面有私生子,到底有多少私生子没人知道。只不过在他回国之后的某一年,他有个私生子也从国外来了,教授对人说起这件事的时候还叹气,说原本是有兄弟两个的,现在只剩一个了。”

  “五号房里住的是一个几乎不出家门的诗人,那个人为了找灵感,会将自己泡进自己家的大鱼缸里睡觉,那鱼缸很久没有换水,生了许多虫子,五号房主也不在乎,他说只要他从鱼缸里站起来,水就会打死很多虫子,姑且这样相信吧。实话说,虽然大家提起他的时候用的是男性的代词,可是他到底是男是女,人们并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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