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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她,他的好从不保留 十


  LAY的员工最近忙得焦头烂额,白青萝放了第二把火——要所有人写100字自我检讨,检讨简略的近三年的不足之处,还得附上近几年的业绩,白青萝诚恳地说他懒得去翻档案。

  检讨书字数看起来不多,重点是,这要求员工们用毛笔字写!

  没有人提出异议,虽是白青萝下令,但是莫贤执行。

  莫贤在公司的威望和手腕没几个不知道,谁敢与他老人家作对,没几个不是被整得再也不愿得罪他。

  LAY公司福利好,不是家庭背景硬得很的,没人愿意辞职。市里竞争又强,工作也不好找,谁闲得慌到处找工作到处跑。

  一听莫贤宣布这件事,余小屿老血憋口里,吐也不是,咽也不是。

  毛笔字?钢笔字她都不会啊!

  她只会铅笔字和水笔字……

  夜里,余小屿拿着新买的毛笔,沾了墨水,面前铺着一张宣纸,磨蹭良久,无从下笔。酝酿了半个多小时,抬笔,挥毫,歪歪扭扭的“我”字不成器的难看死了。

  “没事,再来!”

  余小屿多的是耐心,以前高芝芝都不得不赞叹她一句“我要是有你这样的毅力,当年你爸绝对追不到我,我怎么就那么没出息的被他一个大钻戒给忽悠了呢”。然后高芝芝女士被余小屿的父亲拖回了房间。

  再次气沉丹田,屏住呼吸,聚精会神地再次提笔,点墨……

  “我……”余小屿丢开毛笔,甩着手,一脸憋屈,“时间太久了,手居然抽筋了。好痛。”

  地面散乱着十几张揉成团的宣纸,垃圾桶堵满了纸团,滴滴墨色渗透薄纸,有的流了一地污水。

  桌面也不再干净,墨水到处溅的都是,抓起失败的作品揉成团丢掉,余小屿发现,宣纸没了。

  只好穿上件外套出门去买。

  夜沉沉,晚风携来凉意,行人不再逗留,街上的霓虹灿烂,拦住了车流人行。

  这座城市,十年来,繁华如初。

  进了专卖店一口气买了五袋宣纸,一袋二十张,就不信还不够。

  “余小屿。”比夜风还飘渺的声音随着车窗的下落透出。

  余小屿闻声,转过头去看,对方先一步下车,温暖的米色风衣盖住了她的身子,

  “厉司言?”余小屿抬头,一只手温柔地理了理她被风吹乱的头发。还有一只手自然地摸了摸她的脸颊,温暖干燥的手,像是有神奇的驱寒魔力,她的脸一点一点热度在上升,其实是她羞人了。

  但她是余小屿,情商低得人扼腕的余小屿,她问正在接过她手中袋子的厉司言,“厉司言,我觉得你皮肤比我好很多,你可以摸你自己的。”

  不是调笑他,是厉司言的皮肤真的很好。她明亮的眼眸停留在他清俊迷人的脸上,逆光的面容越发清晰,只因他靠她太近,近得呼吸都纠缠在了一起。

  厉司言穿着单薄的衬衫,手里提着大袋子,却丝毫不影响他的那份由岁月沉淀下的气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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