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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二十一章 洪胜


  “蟑螂那么厉害啊!”李俊凡惊讶道。“果然不愧为小强。”

  “蟑螂再强,也不过是只昆虫而已,人类虽然没有它那么强悍的身体构造,但在心态上不难做到与小强一样,所以……”林少秋仰望窗外的夜空,脸上浮现了一副自信自傲的神情,“任何生存环境,蟑螂只能去适应它,而人类不旦可以适应它,甚至还可以改变它。”

  李俊凡明白林少秋现在是决定留在香港了,这对于他来说,似乎是件好事,起码说明他现在已经完全把社团发生变故的事情暂时抛诸脑后,准备开始新的生活了,可是接下来迎接他的,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生活呢?

  ……

  夜晚的庙街虽不如兰桂坊那般灯红酒绿,莺歌燕舞,但论起热闹,却也不输后者,而白天的庙街,最热闹的地方就当数龙凤茶楼了。

  香港人一般都有喝早茶、午茶和晚茶的习惯。遍布于全港各地的茶餐厅,在这些时候的生意都很火爆,而还有一些老式的广东茶楼,则是一些上了年纪颇具怀旧情结的港人的最爱,庙街的龙凤茶楼,在香港的老式广东茶楼里,算得上是最有名的,但庙街以外的人,来这里的却是很少,不是因为茶楼本身的原因,而是因为茶楼里的常客,都是一些普通人惹不起的角色。

  此时正是下午茶时间,热闹的茶楼里各色人等都有,唯独除了庙街那些雕龙画凤黄毛红毛五彩毛的混混古惑仔,因为就算是他们,也不敢轻易来这种地方胡闹,在这里的人,大多都是些上了年纪,且在那些古惑仔眼里,都是些德高望重的老前辈。

  不过也有例外,在龙凤茶楼的牡丹阁里,箫流此刻就带着二十来个混混模样的人在里头喝茶,因为他今天,是来跟人谈判的,谈判如果没有点人在背后撑一撑场面,是很容易落下风的。

  吹掉盖碗茶水面上漂浮的几抹碎叶,箫流悠闲的品了一口。对他身旁坐着的林少秋说道:“说是雨前龙井,但不正宗,不过还算马马虎虎过得去,你试试。”

  林少秋也拿起自己那碗吹吹喝了一口,笑了笑道:“关于茶叶的书我倒是看过不少,可惜实践不行,喝不出来是好是坏。”

  箫流斜睨了一眼站在身后的小弟,附耳对林少秋低声笑道:“告诉你个秘密,其实我也不懂喝茶,做给小弟看的。”

  林少秋点了点头:“了解了解,你那么豪放,喝什么茶啊,喝酒还差不多。”

  箫流的小弟们规规矩矩垂手站在后面,可是再规矩,也掩示不了他们身上那股子混混痞气,但有一个站得笔挺,一丝不苟,这人便是李俊凡。

  箫流带着林少秋来谈事情,李俊凡一来就自己往箫流的小弟堆中间站了,林少秋本来想叫他一块坐的,但看他主动站了过去。倒也没说什么。

  在箫流家里像度假一样的住了一个多星期,每天就是吃吃喝喝,跟着箫流派给的小弟出去逛逛,表面上很无所事事,实际上林少秋却已经把箫流的情况了解得七七八八了。

  除了胜联社这个香港最大最有实力的大社团之外,目前遍布于港岛、新界、九龙乃至外海离岛的南丫岛、长洲、大屿山,各有大大小小社团一百多个,实力不等,大的大到可以只手遮天,小的小到仅仅只能靠捡大社团不屑的那些残羹剩饭来维持生存,而箫流却是在当年来港的时候就加入了根据地主要在九龙的一个社团——洪胜。

  当然,这些小社团,都跟风云遮天的胜联社没法比,胜联社又与澳门的东方之龙社团实力相当,林少秋由一个大社团的堂主,混到现在跟着箫流他们这些小社团的混混来谈判,不可谓不是龙游浅水遭虾戏了。

  当年马爷和箫流一起来港之时,一同进了洪胜这个社团,而洪胜社的历史,就要追溯到明末清初了,算是历史上有名的洪门的一个分枝。

  洪胜社以九龙的庙街为根据地,势力辐射全港,很规模的细分为十八个区域,分别为九龙城区、油尖旺区、深水埗区、观塘区、黄大仙区、元朗区、北区、大埔区、屯门区、沙田区、荃湾区、葵青区、西贡区、中西区、南区、东区、湾仔区、离岛区,这十八个区域各有一个掌事人,而设在九龙庙街的洪胜社总堂,坐镇的除了四个已近高龄的洪胜元老,就是洪胜社目前的当家龙头苏子豪了。

  本来以箫流在洪胜社里的资历和实力,他完全有资格胜任全港十八区任何一区的掌事人。但他这个人生来脾气古怪,只靠实力说话,从来不拍马屁,更不屑与小人交好,显得很是孤傲,所以与社团里许多掌事人关系并不融洽,多次在各区掌事人投票选举的时候被排除在外。

  箫流就是这样,对于他喜欢的人,就能看到他温和融洽风趣幽默的一面,而对于他不喜欢的人,就只看得到他冷冷冰冰无耻无情的那一面了,而林少秋,虽然跟他相处的时间并不长,但这小子,却是很对箫流的胃口,很喜欢他,或者在这里头,也与对马爷的兄弟之情抹不去关系。

  虽在社团里不受欢迎,但箫流却从不在乎这些,依然我行我素,带着自己的小弟在庙街一带混饭吃。

  箫流的地位虽不如洪胜社里那些掌事人,但以他的资历和实力来说,别说是洪胜社里的掌事人。就算是其他社团的老大们,也都不会不卖箫流的面子,但偏偏就有一些不识相的人,就是不遵守和气生财的规则,野心一膨胀,就开始没事找事了。

  上个月,箫流把位于丽翔道的四个铺面交给社团里其他人帮忙转手,那人是洪胜社的人,却与另外一个社团和唐帮的人交情不错,最后就把箫流那四个铺位转手给和唐帮里一个老大傻猫。

  傻猫的实力与箫流差不多,势力范围也在九龙庙街附近一带。他的小弟与箫流的小弟经常都有着些摩擦,冲突不断,但一直以来倒也勉强相处得下去。

  往小了看,两个社团的小弟经常起冲突,往大了看,两个社团的统合实力只要不与胜联社相比,在全港大大小小一百多个社团里头也算数一数二的,表面上风平浪静,内地里却暗潮汹涌,明眼人都知道,一山不容二虎,迟早有一天,两个社团的恩怨会如原子弹爆炸一般,汹涌的展开来。

  而若是两个社团有一天正面大规模起冲突,傻猫首当其冲要干掉的,便是箫流,箫流曾经因为有人在他的麻将馆里频繁出千,而砍了那人的一只手,被砍手的那人,就是傻猫的亲兄弟。

  傻猫恨箫流恨到骨子里,虽然顾忌到和唐帮社团里的老大们有言在先,暂时不宜与洪胜社起正面冲突,但总爱有事没事制造事端找箫流的茬,他买下的箫流出手的位于丽翔道的四个铺面,也是在找茬,因为一个月过去了,铺面已经装修完成做起了生意,他还是没有把款付给箫流,所以箫流今天才会把傻猫约到龙凤茶楼来谈判。

  其实傻猫在暗地里不是没有找人对付过箫流,只不过箫流一个人落单的时候毕竟不多,即使他落单,以他的身手,没有十个八个凶悍能打之人是对付不了的,而要是人一多,动静势必就闹大了,所以身边比较缺好手的傻猫还一直没有找到对付箫流的良策。

  而林少秋与李俊凡跟着箫流一块儿来,是因为林少秋跟箫流说了。想要找点事情做一做,所以箫流就把他们给带来了。

  说是投靠,毕竟不能靠箫流一直养着他们两人,更何况这段时间以来,林少秋已经考虑得很清楚了,想办法赶紧赚钱,培养自己在这个社会上的势力,才是目前来说最关键的事情,只有这样,才能帮得到马爷。

  不管赚钱也好,还是培养势力也好,林少秋都不在乎做什么,哪怕是帮其他社团做事,目前这种情况,利用一切方法和手段达到自己的目的,才是他的最终目的。

  帮其他社团做事恐怕是目前来说,不管是赚钱还是培养势力,都是速度最快且最有效的方法,而要帮其他社团做事,最现实的,就是让箫流助他一把,将来他有了起色,还给箫流的肯定会更多。

  下午茶的悠闲时光过得很快,时间就在这样默默的等待中流逝,林少秋还以为照箫流那痞子脾气,定会忍受不住发飙呢,没想到他却一副淡然模样,不急不徐喝着盖碗里的茶,直到茶水过多尿意上涌,准备去趟卫生间的时候,那和唐帮的傻猫才带着二十来个小弟,大摇大摆的走进了牡丹阁。

  “哎呀……不好意思了,风流哥,你约我三点来,我记成六点了,你看我这记性,该罚,该罚,我罚酒,不,罚茶三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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