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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南城偶遇


  “叩叩叩”又是一阵敲门声响起。

  还有完没完啊,苕华一脸阴郁,上个药都不让人清净了!?

  “谁?!”

  “我,本华。”一个很有磁性低沉的声音在门外响起。

  是他?这么快!苕华给辰岂歌拉好衣服,“你在这里躺好我去开门。”

  “恩”

  苕华开了门,一个风尘仆仆的男人出现在自己面前,他胡子拉杂,看来是个很随性、不怎么在意自己形象的人。

  苕华对他微微笑道,“谢谢大侠拔刀相助,你有没有受到什么伤害?!”

  本华将自己额头前的一缕乱发往后一吹,大步垮了进来,“就一群黄抚老贼派来的土匪。还不能把我怎样……”他四下打量了一下屋内,看见辰岂歌闭目躺在床上,他走过去对辰岂歌说道,“皇、你的伤,还是让老叔来替你治疗。”

  “你当年不辞而别,而如今又重出江湖救了朕,不会是相见她?”辰岂歌继续躺在床上悠悠的道。

  完全就听不懂他们的谈话内容,看来这个本华的老江湖应该是辰岂歌的一个什么故人,自己还是先回避一下好一些,苕华很识趣的出了门将门给轻轻掩好了。

  本华见苕华出了门,又继续道,“皇上,您的腰伤要紧,她的事还是以后再说。”

  辰岂歌睁开了眼睛,目光凛冽,直直的望着本叔,“也好,免得朕还要受一个女人的保护。”

  之后本叔用深厚的内力替辰岂歌正了腰突骨,一阵更加的剧痛在辰岂歌腰上穿过,他仍然是咬牙不吭声。

  “皇上,这一个月你恐怕是不能做太大的动作,以免再次受伤……”

  “朕自有分寸。”说罢辰岂歌就要起床。

  “我来扶你。”

  “不用!”辰岂歌用手挡过本叔伸过来的手,他现在要立刻起床,去教训教训那帮欺负苕华的强盗。

  苕华刚刚下了楼正被那群强盗忽悠着喝酒,成军也在一旁替他们添着酒,苕华正推辞着,就看见辰岂歌还是刚刚那副女装下了楼,苕华几乎是傻愣了,自己要是个男人就将他娶了!苕华的手都不听使唤了,将刚刚才推辞了的酒给默默喝下了肚。

  本华也从楼上了下来了,他才注意到辰岂歌身上的穿着,怎么这么眼熟……

  “少华小弟,你家娘子长得可真是正啊,就是长得大个儿了一点……”

  “噗”苕华差点将口中的酒水给喷了出来,不知被辰岂歌听见了会是什么反应,但还是忍住了。

  辰岂歌的表情有些冷淡,不像真正女子那样娇滴滴的。

  但也足以勾起了那群强盗的兴趣了,“少家娘子,快过来跟爷喝一口!”

  辰岂歌缓步的走了过来,慢慢端起桌上的一壶酒,那个强盗正要伸手来摸辰岂歌的手,辰岂歌忽然将壶里的酒给全部倒在了强盗的头上!

  “啪”的一声酒壶砸碎在地上。

  “你这个死女人,居然敢侵犯老子?!”那强盗操起桌上的大刀就要向辰岂歌砍来。

  辰岂歌淡定自若,笑容浅淡,“懒得跟你这种人嚼舌根!”他正要下杀手,一只螺旋飞镖飞过来,卡在强盗的喉咙上,血都没有流一滴,倒下死了……

  众人都往楼梯上的人望去,本华一脸自在必得的表情。

  “你你、你居然是个男人?!兄弟们都给我上!”另一个头大一点的强盗带头说道。

  辰岂歌将红衣服一扔,“简直就是自不量力!”辰岂歌捡起地上的一把大刀,三下五除二就将这些个人给解决了,一些鲜红的血滴溅在了他的脸上,他眼神锋利。毫不含糊,周遭的客人全都呼啦一声跑完了。

  本叔拍了拍手,“这些人死有余辜!”随后他默默的走了过来,将地上被辰岂歌撕破了的红女装给默默的捡了起来,他眸很沉,自言自语道。“这是她的衣服,我珍藏了这么多年,可如今……”

  辰岂歌不懂他在说什么,可是苕华懂,估计这是他喜欢的那个女子的衣服,而且还当个宝贝,自己占用他的马车不说,还毁了别人的宝贝衣服,敢情怎么说也是自己的错啊,苕华咳嗽了一声,立马走到本叔的面前,将他手里的红裙子给抢到手中,再往身后一塞,“本华大叔,你的衣服还好,回头我给你补补,嘿嘿!”

  “不用了,一件女人的衣服而已。我又不穿。”本华的面部轻轻抽搐着,尴尬的说着。

  苕华再看看辰岂歌的表情,竟露出一点点笑意,但是还有血渍粘在他的脸上,苕华看看躺了一地的强盗的尸体,一点也不觉得可惜。

  哎,自作孽,苕华从怀里掏出一张干净的手帕,默默的替辰岂歌擦去,二人目光似火交融,惹得一旁的成军都看不下了,成军笑道,“既然人都到齐了,大家就一起聚聚!”

  成军手一拍就有小二端来很多饭菜,立马也有人来清理现场的混乱,将店门关上了,挂了个“今日谢绝”的牌子,不接受其他的客人。

  苕华在这次的小聚会交谈中,才知道原来本华原来的名字叫本华叔,也不知道是何原因才改了名字,去了一个“叔”字,在座的人也没有提起。

  他是前一个月才住到这个成军驿馆的,与老板娘成军成了好朋友,虽说二人以朋友相待。可是只要是个细心的人都会发现,成军是喜欢本华的,可是本华这个人好像比较闷骚,他的心事是一般人看不透的,包括苕华这种善于洞悉人心的都看不太透。

  老板娘说自己小时候老爹希望自己成为一名军人,于是就取名叫成军,可是她从小就偏爱红妆……父母去世后就在这里开了家驿馆,以维持生计……

  有一个这么温柔的老板娘,还有这么美味的饭菜,苕华还想多留一天的,可是辰岂歌一直坚持明日就启程。

  翌日。

  苕华与辰岂歌要与老板娘道别了,只见本华背着个行囊也走了出来。他破天荒的刮了胡子,干净爽朗,整个人感觉都年轻了十岁,他大步跨过来说道,“公子,溟海路途遥远,穷凶恶极,让我护送你们?!”

  没等辰岂歌回答,成军先说道,“这么快就走了?!”

  “不快了,都一个月了!”遇到了自己要等的人,当然是要走的。

  辰岂歌明白他的意图,本华这个人算是一名正直的英雄好汉,有他在身边,能力可敌子琳和采蝶两个人,以后自己要是还有什么危险,总是要有个人来保护苕华的,留下本华也不失为一个两全其美的事情。

  “那就这样”辰岂歌对本华回道。转而又递给成军一封信,上面写着“子琳”二字,“老板娘,若是信上之人问起我们的下落,还请您将这封信转交给他。”

  老板娘成军接过这信封,笑道。“一定,公子安排的事,成军一定办到!”

  “那就有劳了!”

  谢过成军后,三人就要驾车启程了,成军忽然叫到,“等等,我还有东西给本华叔!”

  本华跳下马车,成军正依依不舍的将他望着。

  “我知道你不喜欢多带什么东西,但是钱还是要的,这是你在的这一个月驿馆的利润,你就拿着以备不时之需。”

  陈军将一大叠银票递给了本华,他悬在半空的手忽然顿了一下,又放下了手,“钱乃身外之物,我多年闯荡,四海为家,在下就此别过!”本华将手伸了出来

  成军明白他的意思,将右手轻轻握了上去。很多茧,很粗糙,但是却很温暖……

  “再见。”成军放开了手,这就足够了,对他深深一笑。

  成军别开了脸,忽然不知道如何表达自己的谢意。千言万语也只能无语,他转过身从新上了车,走了。

  苕华在车里咕哝道,“我看那个美丽的老板娘和那大叔挺配的,我要是大叔就留下来当老板了……”

  辰岂歌捏了一下苕华的脸蛋,带些宠溺的味道。“小孩子懂什么。”

  “你才是小孩子!”苕华回弄着他。

  本华在马车外驾车,听着里面的嬉闹声,年轻,真好……

  在恋人的眼里,对方永远是长不大的小孩子。

  ……

  他们一路的波折终于快到溟海了,辰岂歌在成军驿馆留信给子琳,说是直接在溟海的南城回合,这里就是南城了,各路都是来自世界各地的商贾,穿着奇装异服,苕华感觉自己像是来到了国外,时光穿梭了。

  这里的商铺很多。辰岂歌一行人四处逛着,寻找有卖夜明珠的地方。

  在一个很热闹的街道转角终于看到了一家卖珠宝玛瑙的店。

  可是老板是个穿金丝绸的波斯人,不会北辰的语言,本叔跟他扯了半天也没扯出个啥,辰岂歌则是在一旁细细的逛着,寻找一点蛛丝马迹。

  苕华向本叔那边凑了过去。“怎么样,谈得?”

  本叔瘪着个嘴,摊了一下双手,耸了耸肩,“听不懂。”

  什么语言怎么会听不懂,苕华问了句。“老板,你们店里卖的夜明珠都是从哪里来的?”

  老板确实叽里咕噜说了半天中原人都听不懂的话,可是苕华却听懂了,苕华笑笑,对本叔说道,“他说,他能听懂我们说的话,可是不会说……”...看书的朋友,你可以搜搜“”,即可第一时间找到本站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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