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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章 只有四个人?没搞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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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文]

  道可道也1,非恒道也2。名可名也3,非恒名也。无名④,万物之始也;有名⑤,万物之母也6。故恒无欲也⑦,以观其眇⑧;恒有欲也,以观其所徼⑨。两者同出,异名同谓⑩。玄之又玄⑾,众眇之门12。

  [译文]

  “道”如果可以用言语来表述,那它就是常“道”(“道”是可以用言语来表述的,它并非一般的“道”);“名”如果可以用文辞去命名,那它就是常“名”(“名”也是可以说明的,它并非普通的“名”)。“无”可以用来表述天地浑沌未开之际的状况;而“有”,则是宇宙万物产生之本原的命名。因此,要常从“无”中去观察领悟“道”的奥妙;要常从“有”中去观察体会“道”的端倪。无与有这两者,来源相同而名称相异,都可以称之为玄妙、深远。它不是一般的玄妙、深奥,而是玄妙又玄妙、深远又深远,是宇宙天地万物之奥妙的总门(从“有名”的奥妙到达无形的奥妙,“道”是洞悉一切奥妙变化的门径)。

  [注释]

  1第一个“道”是名词,指的是宇宙的本原和实质,引申为原理、原则、真理、规律等。第二个“道”是动词。指解说、表述的意思,犹言“说得出”。

  2恒:一般的,普通的。

  3第一个“名”是名词,指“道”的形态。第二个“名”是动词,说明的意思。

  ④无名:指无形。

  ⑤有名:指有形。

  6母:母体,根源。

  ⑦恒:经常。

  ⑧眇(miao):通妙,微妙的意思。

  ⑨徼(jiao):边际、边界。引申端倪的意思。

  ⑩谓:称谓。此为“指称”。

  ⑾玄:深黑色,玄妙深远的含义。

  12门:之门,一切奥妙变化的总门径,此用来比喻宇宙万物的唯一原“道”的门径。

  [引语]

  老子破天荒提出“道”这个概念,作为自己的哲学思想体系的核心。它的涵义博大精深,可从历史的角度来认识、也可从文学的方面去理解,还可从美学原理去探求,更应从哲学体系的辩证法去思维……

  哲学家们在解释“道”这一范畴时并不完全一致,有的认为它是一种物质性的东西,是构成宇宙万物的元素;有的认为它是一种精神性的东西,同时也是产生宇宙万物的泉源。不过在“道”的解释中,学者们也有大致相同的认识,即认为它是运动变化的,而非僵化静止的;而且宇宙万物包括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的思维等一切运动,都是遵循“道”的规律而展变化。总之,在这一章里,老子说“道”产生了天地万物,但它不可以用语言来说明,而是非常深邃奥妙的,并不是可以轻而易举地加以领会,这需要一个从“无”到“有”的循序渐进的过程。

  [评析]

  在这一章里,老子重点介绍了他的哲学范畴——“道”。道的属性是唯物的还是唯心的?这是早已存在的一个问题,自古及今,它引起许多学者的浓厚兴趣。在历史上,韩非子生活的时代距离老子比较近,而且他是第一个为《道德经》作注的学者。关于什么是道,在《解老》中,韩非子这样说:“道者,万物之所(以)然也。万理之所稽也。理者成物之文也。道者万物之所以成也。故曰道,理之者也。”这表明,韩非子是从唯物的方面来理解老子的“道”的。在《史记》中,司马迁把老子与韩非子列入同传(还附有庄子、申不害),即认为韩、庄、申“皆原于道德之意,而老子深远矣。”汉代的王充在《论衡》一书中,同样认为老子的“道”的思想是唯物论的。但是从东汉末年到魏晋时代,情形有了变化。一些学者体会老子哲学所谓“天下万物生于有,有生于无”的妙义,肯定宇宙的本体只有一个“无”,号称玄学。随后佛学传入中国并渐渐兴盛起来,玄与佛合流,因而对“道”的解释,便倒向唯心论方面。宋明时期的理学家同样吸取了佛学与玄学思想,对老子的“道”,仍旧作了唯心主义解释。总之,“道”是唯物还是唯心论,学者们一直有根本不同的看法。

  [解读]“道”的革命性和权威性

  “道”这个哲学概念,经老子提出。

  这个颇带东方神秘主义的名词,在《老子》一书中频频出现,它有时似乎在显示宇宙天地间一种无比巨大的原动力;有时又在我们面前描画出天地混沌一片的那种亘古蛮荒的状态;或展示天地初分,万物始生,草萌木长的一派蓬勃生机,如此等等。

  从老子对“道”的种种构想中,我们完全可以体味到他对“道”的那种近乎虔诚的膜拜和敬畏的由来。老子对“道”的尊崇,完全源于对自然和自然规律的诚信,这完全有别于那个时代视“天”和“上帝”为绝对权威的思想观念。“道”,对老子来说,仅仅是为了彻底摆脱宗教统治而提出的一个新的根据,它比“上帝”更具权威性。

  老子的“道”是具有一种对宇宙人生独到的悟解和深刻的体察,这是源于他对自然界的细致入微的观察和一种强烈的神秘主义直觉而至。这种对自然和自然规律的着意关注,是构成老子哲学思想的基石。

  源于一种生物学上的意义,人类与自然的关系,无论在精神上亦或在物质方面,从古迄今,都表现为一种近乎原始的依赖性,有如婴儿之对母体。古人有云:“人穷则反本。”这个所谓的“本”,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讲,也就是指“自然”,这个人类和万物的母亲。屈原长诗《天问》为什么会提出许多对宇宙天体、历史、神话和人世方面的疑问?当他对政治前途和黑暗现实感到失望时,很自然地会产生一种对自然的返归心态和求助愿望。出于一种对现实的不满和焦虑,推本极源,急切希望找到人在神秘的自然力面前的合适位置。

  弗洛伊德的“快乐原则”说,论述了文明给人类带来物质利益的同时,也给人类的精神带来了极为沉重的压抑,这是文明之一大缺憾。然而他所说的人类天生的追求快乐的原则,也正是建立在人和自然的谐合关系上。今天,人们在生活需求和文化思想方面涌动的“回归自然”潮流,不也是从更广泛的意义上解释了古代学家们对宇宙自然竭力尽智地探索的原因吗?由此我们也可理解老子哲学里尊崇自然,否决知识,追求“小国寡民”的政治生活,以及对“道”纯朴本性和神秘的原始动力的渲染的历史原因所在了。

  春秋战国时期,王权上移,陪里执命,政治和社会关系均生了急剧的变化。而当现实社会中的氏族制束缚着历史的展,旧有的“天命观”和“天道观”同样也束缚着思想的展。老子形而上学的“道”的提出,是从对自然史的认识上寻找否决“天命观”“天道观”的理论根据,因而具备了中国古代哲学史的革命性和合理。

  [原文]

  天下皆知美之为美,恶已1;皆知善,斯不善矣2。有无之相生也3,难易之相成也,长短之相刑也④,高下之相盈也⑤,音声之相和也6,先后之相随,恒也。是以圣人居无为之事⑦,行不言之教,万物作而弗始也⑧,为而弗志也⑨,成功而弗居也。夫唯弗居,是以弗去。

  [译文]

  天下人都知道美之所以为美,那是由于有丑陋的存在。都知道善之所以为善,那是因为有恶的存在。所以有和无互相转化,难和易互相形成,长和短互相显现,高和下互相充实,音与声互相谐和,前和后互相接随——这是永恒的。因此圣人用无为的观点对待世事,用不言的方式施行教化:听任万物自然兴起而不为其创始,有所施为,但不加自己的倾向,功成业就而不自居。正由于不居功,就无所谓失去。

  [注释]

  1恶已:恶、丑。已,通“矣”。

  2斯:这。

  3相:互相。

  ④刑:通“形”,此指比较、对照中显现出来的意思。

  ⑤盈:充实、补充、依存。

  6音声:汉代郑玄为《礼记·乐记》作注时说,合奏出的乐音叫做“音”,单一出的音响叫做“声”。

  ⑦圣人居无为之事:圣人,古时人所推崇的最高层次的典范人物。居,担当、担任。无为,顺应自然,不加干涉、不必管束,任凭人们去干事。

  ⑧作:兴起、生、创造。

  ⑨弗志:弗,不。志,指个人的志向、意志、倾向。

  [引语]

  本章内容分两层次。第一层集中鲜明的体现了老子朴素的辩证法思想。他通过日常的社会现象与自然现象,阐述了世间万物存在,都具有相互依存、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关系,论说了对立统一的规律,确认了对立统一的永恒的、普遍的法则。

  在前一层意思的基础上,展开第二层意思:处于矛盾对立的客观世界,人们应当如何对待呢?老人提出了“无为”的观点。此处所讲的“无为”不是无所作为,随心所欲,而是要以辩证法的原则指导人们的社会生活,帮助人们寻找顺应自然、遵循事物客观展的规律。他以圣人为例,教导人们要有所作为,但不是强作妄为。学术界有人认为第一章是全书的总纲;也有人认为前两章是全书的引言,全书的宗旨都在其中了。

  [评析]

  无论学术界在“道”的属性方面的争论多么激烈,学者们都一致认为老子的辩证法思想是其哲学上的显著特征。老子认识到,宇宙间的事物都处在变化运动之中的,事物从产生到消亡,都是有始有终的、经常变的,宇宙间没有永恒不变的东西。老子在本章里指出,事物都有自身的对立面,都是以对立的方面为自己存在的前提,没有“有”也就没有“无”,没有“长”也就没有“短”;反之亦然。这就是中国古典哲学中所谓的“相反相成”。本章所用“相生、相成、相形、相盈、相和、相随”等,是指相比较而存在,相依靠而生成,只是不同的对立概念使用的不同动词。

  在第三句中次出现“无为”一词。无为不是无所作为,而是要按照自然界的“无为”的规律办事。老子非常重视矛盾的对立和转化,他的这一见解,恰好是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具体运用。他幻想着有所谓“圣人”能够依照客观规律,以无为的方式去化解矛盾,促进自然的改造和社会的展。在这里,老子并非夸大了人的被动性,而是主张挥人的创造性,像“圣人”那样,用无为的手段达到有为的目的。显然,在老子哲学中有挥主观能动性,去贡献自己的力量,去成就大众的事业的积极进取的因素。

  [解读]朴素辩证法的闪光

  朴素的辩证法,是老子哲学中最有价值的部份。在中国的哲学史上,还从来没有谁像他那样深刻和系统地揭示出了事物对立统一的规律。老子认为,事物的展和变化,都是在矛盾对立的状态中产生的。对立着的双方互相依存,互相联结,并能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而这种变化,他把它认为是自然的根本性质,“反者,道之动也”(第四十章)。老子的辩证法是基于对自然和社会综合的概括,其目的在于找到一种合理的社会生活的政治制度的模式。他所提出的一系列的对立面,在人类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如善恶、美丑、是非、强弱、成败、祸福等,都蕴含着丰富的辩证法原理。譬如说,如果人们没有对美好事物的认定和追求,也就不会产生对丑恶现象的唾弃;当你还沉浸在幸福或成功的喜悦中时,或许一场灾祸或不幸正悄悄临近。

  哲学家说过:人们讲得最多的,却往往是他最不了解的,人们对部分事物和表面现象的关注,常常会忽视整体的隐藏在深层次的、最本质的东西。宋代大诗人苏东坡在《题西林壁》一诗中写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这富于哲理的诗句。表述了对事物全体与部分、宏观与微观、现象与本质等诸种关系的领悟,这富于启迪性的人生哲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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