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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近在咫尺,心若天涯


  惊不惊喜我是不知道,口袋里的手机却在吵嚷起来,屏幕上闪烁着的名字:我家大人。轻忽而笑,很快前面“我家”两字就要去掉了吧。

  接起电话,那头聒噪中传来他声音:“你人呢?去哪了?”

  “就外面走走。”

  “招呼都不打,中途就退席很不礼貌。刚妈还在问你来着,快回来。”

  挂了电话,我仰头吸了吸鼻子,阳光直射进眼底,有些刺痛。咬咬牙起身,膝盖处已变成了麻痛,放慢了步子往回走,到得老宅门前时,就看到子杰站在那处,休闲的土黄色毛衣穿在他身,玉树临风当如是。

  而他开口的第一句话,如是问:“小白呢?不是和你一起出去的吗?”

  怔住,刚它不是撒腿拼命回头跑的吗?“它......没回来?”迟疑的问话一出,他定住眸光眯了眯眼,倏然转身入内,我跟着进入,院内确实不见其白色身影。厅内人声依旧鼎沸,他迟疑了下没惊动里面,只私下叫来家里的佣人询问,却都没人发现小白。

  我想了想,小白从那处我摔倒之地往回跑,前后也就百米的距离,不大可能会去哪,于是开口要求:“我去附近找找,小白那么机灵,不会去太远啦。”哪知脚刚迈出门槛,就听身后一声沉喝:“你站住!苏敏,不要玩了,小白你藏哪了?”

  身形僵住,如慢动作般旋身,茫然而问:“子杰你说什么?我玩?小白我藏起来干嘛?”

  他蹙着眉走到我跟前,眸光微低地看着我,“没事先告诉你小白是若若养的,是我的错。我没想到你也喜欢小白了,可你不能因为这样就把小白藏起来,回去后我买一只给你。”

  脑中思绪翻了又翻,将他的话组织了好几遍,终于明白那背后的意思了,但还是不太确定,于是我问:“子杰,小白带来c市,是要送还给余浅姑娘,当作她的结婚礼物的吗?”

  他沉默不语,只用深幽的眸子看我。

  如此我就已有答案,牵强地笑起,仰着头倔强地又问:“然后刚才余浅姑娘在院子里的时候,你其实在旁观望,于是你就认为我在发现小白是她养的后,不愿还给她,就带着小白出门,把它给偷藏起来了,子杰,是这样吗?”

  他依旧不说话,眉头蹙得更紧了,眼中似有迟疑和犹豫。

  蓦然垂眸,拼命睁大眼,仍拦不住泪夺眶而出,一滴、两滴......溅落地面,埋进土里。“我没有把小白藏起来,信不信由你。”语气委屈的都令自己觉得心酸。

  “苏敏......”

  我背转了身,任溪水在脸上开河,难过的不是他将小白带来作为送还给余浅的结婚礼物,而是他竟以为我会拿小白来作为报复的工具,这叫我情何以堪?泪眼朦胧中,右手虎口上的牙印是那么清晰,小白留下的,而身后这个男人留给我的,却是噬在喉头的伤,深一寸就会致命。

  终于顿悟,哪怕我再装疯卖傻,扮二糊弄,逃避做鸵鸟,也都无法力挽狂澜了。我和他早已站在一条长河的彼岸,看似近在咫尺,心却若天涯。原来,所有的结局都已写好,所有的泪水都已启程,我却忽然忘了是怎样一个开始,在那个久远的、不再回来的夏日。

  抬起头,迎向阳光,那个夏日,太阳要比这秋日更毒辣些,那个站在场地中央军绿色的背影,令我驻足,随后,沉迷的开始,直至沉沦......

  “子杰,苏敏,你们都杵在这门口干嘛?席都散了。”

  婉柔之后,就听子杰惊疑声起:“若若,小白怎么在你那?”

  “我正在楼上给一一喂奶,它偷跑上来了,一一看到它挺喜欢的,就在楼上玩了一阵。”

  我不由笑了,抬起手背擦了擦眼泪,转回头看了看那边站着的余浅姑娘,小白在她怀中温顺如小猫,一点都不像刚才那伶牙俐齿的样子。转眸凝向身前男人时,他眼中含着歉意,“苏敏我......”我破天荒大胆地用手捂住了他的唇,冲他轻轻摇头。

  总说日久见人心,我用一片冰心待之,没有十分回报,也起码能有两分吧,可是偏偏我连那两分都没有。现实就是,与他处得越久,变得越加疏离。原因在于,他对我的疏离,犹存在骨子里,从一开始我和他的路就走错了。

  他太高,我必须得用仰视的角度看他,这样的偏角也一直是我喜欢的,但此刻我说:“子杰,上回夜里你问我考虑好了吗?我一直都没有给你个明确答复,今天我诚恳地向你回答:考虑好了。”

  轻忽而笑,捂着他嘴的手缩回时,手指有意从他唇瓣划过,揩了把油。既然把答复给出来了,那以后这样揩油的机会就没有了,所以,算是最后一次了吧。

  侧头看向那边,余浅姑娘的身旁已经站着许子扬,男人的怀中抱着个香甜可爱的小baby,他们相依的身体,靠得很近,各种亲密与眷爱,委实令人羡慕。美好的爱情与一家三口,这才是真正的夫妻,不像我和子杰。

  好了,就这样吧,小白我也不用抱回来了,它找到了真正的主人,再不需要我。转过身,抬步,身后子杰在问:“苏敏,你去哪?”声音疑似干涩。

  “就在附近转转透透气,放心,我不是小白,不会迷路的。”

  大步而走时,我承认自己又撒谎了,到得路边打车直接就报了车站,这个地方,这座城市我再也呆不下去。空气太凝滞,压得我都无法呼吸,我将此反应归类为水土不服。

  坐上回程的大巴车后,我给子杰发了条短信:先回h市了,什么时候你把协议书拿给我签字吧。随后关机,头靠在窗玻璃上,眯着眼看窗外的景色错落有致地往后退。

  发出去的只是简单的短信,还有一段话在心底:子杰,我再也不想那么义无反顾的去喜欢你了,在那些孤单的夜里,只有我知道,思念入骨成疾;再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那幽静的夜晚,像张牙舞爪的猛兽,各个与周公谈话的梦中,都有你。

  脚踏h市土地时,已近黄昏,走出车站等不到出租车来,想想反正路不远,就跑回去吧。离了岗位后,体能锻炼就懈怠了,已有多时没长跑过。就是脚上穿的是双精致的鞋,是为这次的婚礼专门配备的,金色的弧面,水晶的鞋跟,我迟疑了下把鞋子脱了下来,提在手上,顿觉包裹住的脚挣开了束缚,各种舒适。

  将手上的鞋抬高对着残阳,即使是余晖,照在它身上,依旧那么灼亮美丽。它就像是灰姑娘的水晶鞋,穿上之后我就变成了公主,邂逅了王子,子杰就是那个王子,耀眼夺目。他勾发了我所有追求美丽的本能,然后向他靠近,近到可以共同呼吸。但是,水晶鞋是有魔法的,它只存在于午夜钟声十二点敲响之前,那时一过,我就又变回了灰姑娘,与王子的距离触手不可及,乃至我站在人群中,他不会看我一眼。

  因为,他早已有了心爱的公主,哪怕不能相爱,他也只愿把所有的爱意都奉献给她。

  只要你要,只要我有。

  我放下抬高的手,对着西边即将落下的太阳轻轻一笑,我的太阳终究是要隐落了。

  赤着脚走到路边的环保垃圾桶边,将手中玲珑晶莹的水晶鞋丢进了里面,到底我不是那般玲珑女子,穿不来这种华丽但却挤脚的,还是简单的帆布鞋适合我。

  丢掉了鞋子就像是丢掉了肩头的包袱般,顿觉轻松了些,扬起头深吸了口气,抬脚开跑。嗯,不错,除了有些搁脚外,步履还挺轻盈的,慢慢就能适应了。今后一个人回归一个人的生活,也能慢慢适应的,这不一个多月来我也都一个人过来了。

  运动就是如此好,很快后背开始灼热,慢慢就有汗湿出来,等我即将抵达家门口时,额头都沁出了汗。我倏然止步,平息着急喘的呼吸,眯着眼看自家楼底下的那个位置,从这到那还隔了有五六十米远,某男和某女站在一辆轿车边,似在争吵着什么。

  不知某女说了什么,某男一气之下拉开车门,开车扬长而去,徒剩某女站在路边遥遥观望目送。隔得远,看不清那脸上的神色,但我开发脑神经想象了下,应该是那种标准式的哀戚。某女蓦然转身,看向了我这边,然后定住视线。

  我见避无可避,只好迈着小步子走过去,到楼底下时,龇了牙打招呼:“hi,萧雨,这么巧?”虽说上回在ktv闹得挺僵的,这女人也是话说半句,却彰显了对我的敌意,但我这人不太记仇,尤其是看到她跟那陆向左纠缠闹腾,我就觉这是在替天行道,为民除害呢,赶紧把那陆妖人给收了。

  萧雨脸上早已收走了哀戚,只沉沉盯着我看,上上下下把我打量,在看到我光裸着的脚时抿唇冷哼了,“苏敏,你这是玩哪出?我还真不懂了,阿左到底喜欢你哪点,长相?身材?呵!还是,你就是靠着这种,异类的方式?”

  她说话的方式抑扬顿挫的,该重时重,该轻时轻,比如那“长相、身材”两词,就特别轻,带着各种亲蔑,而最后“异类”两字又特别重,含着沉沉的讽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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