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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安排(一)


  第二天一大早韩成洙就来金在天的公司找金在天了,因为他最近实在是被金宝三的逼迫给搞得压力山大,头上都开始脱发了。

  不过金在天这货可没有这么早到公司,最后还是金光光接待韩成洙的,等到金在天到公司,他们都已经谈妥了,其实也没有什么好谈的了,只是一些具体的细节罢了,毕竟韩成洙是肉在砧板上,只能任人宰割。

  但是韩成洙也不是个傻子,其实在一定程度上,他也是甘愿被宰的,首先在接到李秀满的警告,要他不要使得手下的练习生流到ZT公司的时候,韩成洙就对这个公司留了心思,毕竟不是哪个经纪公司都可以引起大佬李秀满的注意的。

  本来他还奇怪这个公司有什么来头,昨天在夜总会包厢看到金宝三对于哪个三少的态度,韩成洙就心里暗暗有了想法,金宝三是谁,那可是金家的人,那么这个公司的背景不言而喻,所以有这么一棵大树,不抓紧靠上来,那还不是傻子。

  至于自己的公司被吞并,算了吧,人家家大业大,看得上自己的公司那都是好命呢,韩成洙甚至动了是不是要让自己手底下优秀的艺人去对着那个三少使美人计的心思,毕竟那可是金家,那可不是把艺人往火坑里推,那可是靠上喝点汤都可以赚大发的。

  不过看昨天那个三少的神态,虽然表面上挺和善的,可是韩成洙也是老于人事的人,一眼就看出那就不是一般人,没看他对于自己手下最好的艺人美女孙丹菲都是没有多少想法的,从头到尾都只是进去的时候好奇地看了一眼罢了,可见这不是一个能够用美色吸引的人,所以韩成洙觉得自己还是老实来吧,省得好心办坏事。

  毕竟人家主动找到自己,说明自己还是有用的,有用就是好事,起码自己可以先搭上关系,再慢慢来嘛,时间长了,总会有机会的。

  于是今天韩成洙和金光光的谈判相当的愉快,金光光初接任社长之位,而公司也刚起步,说起来也是没有什么实力和心力去接着管理另外一家公司的,还不如当做子公司直接交给韩成洙,看他还是有一定的本事的。

  韩成洙的到来让金光光挺高兴的,可是接下来来的金宝三三人组那就让金光光无比头疼了,这宝三少爷从小就不是省油的灯,万幸这个时候金在天总算是姗姗来迟,金光光就主动拉着韩成洙去喝两杯联系感情了,顺便谈谈双方公司的事情,加深了解,而金宝三的“剑客三人组”就交给金在天吧,也只有他可以搞定这几个家伙了。

  而金宝三则是大言不惭地把昨天他的打算和金在天说了,金在天竟然想了想就同意了,本来金宝三还是有些忐忑,因为他也是知道自己的名声一向是不怎么好的,起码在金家他一直是和金在天并列的声明,只不过金在天是天才的好名声,而他则是烂泥的好代表。

  同时金宝三虽然对于金在天总是有些让人基情四溢的感觉,好像让人觉得很是不尊敬,其实在内心,金宝三对于金在天是相当的敬佩的,毕竟当年还是小小年纪的金在天救了他,否则他这货估计不死也得少点零部件了。

  金宝三看上去大大咧咧的,其实不过也是大智若愚,毕竟大家族的人,要不是非常优秀的话,还是装傻充愣的会活的比较好一点,但是在金宝三装傻充愣的情况下,却是使得其他人对于金宝三十分的不屑,毕竟大家族的条件总是更好的,可是这样还烂泥扶不上墙那么就会被看不起了。

  所以金宝三也是承受了不少的冷眼和不屑,加上金宝三的母亲在生他的时候难产死了,金宝三也更早熟的很,不光是长相着急,心理也是同等比例的成熟。

  而金在天虽然脸上总是冷冷的,可是金宝三却是能够感受的出金在天对于自己并没有任何的不同的轻视,也没有厌恶,他甚至于会信任自己,把那么大一家夜总会就这么放心地交给自己。

  原本金宝三想要创办韩国最大的夜总会也不过是一时的想法罢了,可是在得到金在天的信任,拥有了那一家夜总会之后,金宝三才真正地把他当做自己的事业一直来进行,并为之奋斗了8年,直到把那家夜总会办到首尔的最大最好的夜总会,这没有一点毅力和坚持是绝对做不到的。

  而金在天虽然同意了金宝三的想法,不过还是做了一些微调,其实昨天晚上金在天就派人去调查了金宝三和他的两个哥们的经历以及人品等一些情况,在了解之后,金在天发现这几个货还是有些水平的,因而他才会想想就同意的。

  不过具体的分工上,金在天让郝帅去负责公司的星探工作,因为金在天发现这个耗子从小就混迹在各色的人群当中,可以说是相当的油滑和善于打听消息,同时还是有双善于发现的眼睛,金宝三夜总会的一些红牌陪酒姑娘几乎都是这货找来的,所以让他来负责星探的工作再好不过,顺便还可以打听其他经纪公司的动向。

  而曾建仁,这个人还真是从美国著名医科大学毕业,不过他老爸却是首尔当地的一个黑老大,后来他老爸死于**仇杀,曾建仁为了替父报仇,毅然放弃美国即将到手的好工作回国,后来不知怎么的就阴错阳差地和金宝三混在了一起,目前负责金宝三手下的医疗问题,医疗水平相当的不错,所以金在天倒是很放心让他来负责公司艺人的身体健康问题,毕竟练习造成的损伤可比**仇杀造成的伤残简单多了。

  至于金宝三,金在天直接把他扔到外联部去了,因为金在天发现这货能把夜总会发展成为首尔最大的,交际手段可想而知,这货最大的本事就是和那些官二代、富二代等有钱有势的二代们打成一片,称兄道弟,又是还可以顺道帮帮自己的忙,所以以金宝三的能力和身份,最适合干对外联系交流的事情了,可不能让这货每天留在公司,要是一不小心祸害了自己手下的艺人练习生那就不好了,毕竟这货在做人上还是很不靠谱的。

  当给金宝三那几个家伙介绍公司现在有的几个练习生的时候,果然这几个货眼睛一亮,年纪最小的郝帅直接嘀咕:“看着没有比夜总会里的小姐漂亮很多,可是怎么感觉看着顺眼很多,难道这就是明星的不一样的感觉?”

  “说什么呢?老实一点,第一次见面要留个好印象。”金宝三拍了一下郝帅的脑袋,一脸叫兽的样子教训郝帅,可是这货自己猥琐的笑容率先就出卖了他**的内心,郝帅听了,觉得很有道理,不愧是宝三哥,于是也是想办法尽力露出亲和的笑容,可是本来就长得獐头鼠目的样子,一笑就怎么都像是拐卖小女孩的怪蜀黍。

  倒是曾建仁显得最稳健了,可是一开口,“美女,你们好,我是美国归来的海归,晚上能有幸邀请你们吃顿晚饭吗?”这货真够直接的,虽然脸上没什么特别的变化,可是眼神却是冒着精光。

  “贱人,不要乱来,这个可不是夜总会的陪酒女,要是下药,在天哥会打死你的!”金宝三最熟悉金在天的性格,看上去没有多少情感波动,一起一直都是冷着一张脸的,冷冷的样子,但是对于自己人绝对是很照顾的,当年自己不就是随随便便就得到了一家夜总会,何况这些都还是他旗下的艺人。

  而且看昨天和金在天在一起买衣服的女子也在其中,看来关系非同一般,乱来会出事的,金宝三虽然说得小声,仅仅是小声地提醒曾建仁,不过金在天却是听了一个清楚,看来这个曾建仁才是最需要注意的人。

  怪不得资料上说这个人经常换女伴,原来是靠下药的手段,估计以他的医药水平,下的药肯定是神不知鬼不觉,事后就变成了双方你情我愿了,果然是贱人,看来人不可貌相果然是正确的,金在天瞬间更有了引狼入室的感觉,有机会看来需要敲打一下这几个货。

  金宝三看到金在天若有所思的样子,一想肯定是刚才的话让他听到了,于是马上转移话题,“哈哈哈!!!各位美女,你们好,我是在天哥的表兄弟,金宝三,大家叫我宝三哥就可以了,哈哈!!!有什么问题,尽管来找宝三哥,宝三哥是好人,真的是好人!

  当然也可以叫我Darling哦,不是我吃你们豆腐,因为我的英文名就叫做Darling哦!今天见到你们很高兴,晚上我请客,韩牛走起!还有我有经营一家夜店哦,有兴趣可以去参观一下哦,帝豪夜总会,可能大家有听过哦!放松去帝豪,绝对是最好的选择!报哥的名号,一律给七折!哈哈哈!!!”

  金宝三是故意大声自来熟地介绍自己,其实是想吸引一下注意力,要是让金在天一直盯着贱人那就不好了,会出事的,金宝三对于自己的兄弟还是很好的,“咦,这不是昨天的和在天哥一起买衣服的女朋友吗?你也在这啊!啊哈哈!!!幸会幸会啊!”

  PS:日更万字了,感觉自己超厉害的,不过估计明天就萎了,只能说,加油吧!好呆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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