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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三十一章 善良?


  “Keven,如果有一天你发现我没有你想像中善良,你会不会很失望,然后讨厌我。”她也想保持善良,可自从她的身世被揭穿来,她就没有了善良的资本了,她必须做些什么才能保住自己的地方。

  “当然不会,在我心里你永远是最善良的女孩子。”是那一个傍晚后会在街头喂食给小猫小狗,是一个看见老婆婆老爷爷会二话不说扶人家过马路的可爱女孩,他喜欢一个人,当然不是只因为她美丽的容貌,更因为她有一颗仁善的心。

  柏雪温温一笑:“我想去洗手间。”

  凯文自然是绅士地让开。

  刘贝贝坐在柏家院子上的秋千来回地摇荡着,小时候她就一直梦想着在一个有花有水的园子里,树的角落下有着一张秋千,她坐在上面,穿着美丽的粉红色裙子,在空中飘扬着,很美丽,满足了每一个做公主的少女心,梦太美了,美得那似乎是真的,美得好像她真的当过那样幸福的公主,她常常梦见自己变成一个五六岁的小女孩荡漾在秋千上,但她不确定那是否是真的发生过?

  柏颖跟她玩了一会便被人叫走了,她来这里也只是为了给柏颖送份礼物而已,虽然礼物算不了什么,可这份礼物是她用自己打工赚的钱买的,不是男人给的钱,她觉得是有特别意义的,柏颖是她长这么大唯一的朋友,第一个没有嫌弃她身份的人,所以她很珍惜这个朋友。

  莫轩对她很好,虽然小气巴拉了一点,但他却给了她家的感觉,一种从未有过的温馨,他让她懂得原来一个家并不是一座房子那么简单,他每天下班会回到家里,她在家里把屋子打扫得干干净净的,然后两个人窝在沙发里看电影,她喜欢动画片,莫轩喜欢看警匪片,每次两个人都得争争吵吵,那人根本不知道什么叫做绅士风度,吃完饭看完电视,当然避不可少地做做男女愉悦的身心健康运动,莫轩就是个色中饿鬼,一天不喂饱他,就玩别扭,勾勾缠缠,最后总是让他得逞,她不觉得有什么,反正她也挺喜欢这项运动的,嘻嘻。

  她觉得自己似乎又重新爱上了这个男人,她觉得自己很幸福,即使莫轩从来不承认自己是他的女朋友,她依然珍惜这来之不易的幸福,这个世界上给她温暖的人太少了。

  莫轩站在门口看着那个随风摇晃的女孩,恬静的模样,脸上带着丝丝笑容,记忆中永远是那个疯疯颠颠的形象,很少见她这样文静的时候,原来她安静起来也可以像一个淑女一样,不得不说她现在的品味是提高了许多,至少妆是化对了,符合她这个年纪的纯真,又带有小女人的妩媚,也难怪人蒋少爷对他有兴趣,衣服也穿得比较适宜,乍一看真的就是个豪门千金一样。

  无声无息地消失,就仿佛他从来没在这里出现过。

  刘贝贝不知道在上面坐了多久,里面缤纷多彩的世界与她无关,她在自己的小天地里自得其乐,她知道莫轩不会出来找她的,那个坏男人见了女人脚就不是自己的,就算她不见了,估计他也不会知道。

  一道影子往后门闪了出去,刘贝贝只觉得眼前一花,影子便不见了,模糊之中看得出是个白色的影子。

  刘贝贝心惊肉跳地想着,伸手不见五指的夜晚,一个白衣飘飘的影子,很容易让人联想到某些东西的,不会这么惊悚吧。

  害怕归害怕,但好奇心强大的她还是偷偷地跟了上去,她就像一个喜欢冒险的孩子,面对充满诱惑的潘多拉盒子充满好奇。

  灯光下照射出一道影子,刘贝贝拍拍自己的胸脯,原来不是鬼啊,差点把她吓死,她觉得这个背影越来看越眼熟,白得这么纯洁,今天全场最受人瞩目的应该就是柏雪了吧,那个女孩子以为自己名字有个雪字就必须跟白雪一样了吗,生怕不知道别人不知道她是天使似的,刘贝贝撇撇嘴,她最讨厌矫揉造作的人了,网络上流行一个词,白莲花,她就觉得特别适合柏雪。

  人人都在正厅里,她这个主角反倒跑了出来,不是很有猫腻吗,刘贝贝阴森森地想着,这女人鬼鬼祟祟的,不会是要做什么坏事吧,这方向貌似是车库,她去车库干嘛?莫非……刘贝贝脑子里充斥着一种黄色的颜色。

  突然脖子被人从后面掐住,刘贝贝吓得差点心都跳出来了,这就是所谓的做贼心虚啊,转过头一看,捂着自己的心口:“你干嘛,吓死我了?”

  “我才要问你做什么,做贼啊?”莫轩双臂环胸,西装外套拎在手上,身上的衬衫解开一个扣子,自有一股风流的味道,G市第一花花公子的名头不是叫假的。

  “你才做贼呢,我刚看到一个女人鬼鬼祟祟的,我怀疑她……”

  “我看这里最鬼鬼祟祟的人就是你,走了。”莫轩拎着她就跟拎着小猫小狗没什么两样,每次他这样拎着她的时候,刘贝贝就在想自己一定要增肥,看他还能不能拎得起来,可要真称重的时候发现自己重了两三斤,立马高呼要减肥,女人啊,就是这么矛盾。

  “我哪里有鬼鬼祟祟,我真的看到……喂,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这样拎着我,很难看的,我现在可是淑女,淑女!你懂不懂?”她穿着晚礼服耶,这样多难看啊。

  莫轩冷嗤:“就你,还淑女,开玩笑。”小疯子这一辈子就跟淑女这两个字绝缘,有一天天下红雨,她也不会变成大家闺秀的。

  “什么嘛,别这么看扁我好不好?”刘贝贝使劲地扑腾着。

  莫轩把她扔到车上去。

  “你要走了?舞会结束了吗?”刘贝贝随手就抱住车椅的头,睁着一双水灵灵的大眼睛,她的眼珠子特别的黑,在他认识那么多形形色色的女人中,就数她的眼珠子最黑,像小孩子的眼睛又清又亮,透着一股清灵纯净的味道,莫轩想着便觉得可笑,一个风月场所出的女子,这个世界的污浊黑暗什么没见过,怎么可能还纯洁呢?

  莫轩每次看到这双眼睛,就会有想狠狠欺负到她哭的冲动,看看是不是真如雨珠那样晶莹剔透,他不相信她真的会如此纯净,有时候特别想狠狠地摧毁掉,撕下她伪装的面具。

  “还没,不过我们先走。”

  “这样好吗,我还没跟柏颖说一声呢?”刘贝贝觉得这样没礼貌,虽然她还没读过几年书,但该有的礼貌她还是有的。

  莫轩笑了一下,眼神尽是轻蔑:“我说小疯子,你不会真以为小颖妹妹会跟你当朋友吧?”

  莫轩轻蔑的态度让刘贝贝有点受伤:“我为什么不能跟她做朋友?”她很喜欢洋娃娃,柏颖是她唯一的朋友。

  “她是什么身份,你是什么身份,你觉得适合吗?”莫轩对刘贝贝从来都不需要留情面的,不过是用钱就可以买来的女人,他需要给予尊重吗?只是带她出来见见世面,就给他招蜂引蝶。

  “我只是想跟她做朋友,又不是因为她是什么身份。”刘贝贝低下头闷闷地说道,莫轩看不起她,她知道,一直都知道。

  “呵,看不出原来你这么有骨气啊,既然有骨气的话,何必去做人家的情人,我看你刷卡时刷的是一点不手软。”如果她能有骨气一点,或许莫轩会对她刮目相看,可惜,用钱就可以收买的女人他又怎么能放在心上呢,在莫轩看来,刘贝贝就是那种只要给她一点钱,她就什么都能做的女人,他日后的妻子必然不能是这种女人。

  刘贝贝顿时哑口无言,过怕了穷日子,对钱总是特别地执着,她喜欢钱有错吗?人都是向往舒适的生活,人们努力奋斗,想要有个好工作,最终目的不就是为了有好的生活吗?她承认喜欢莫轩因为他能给她想要的,让她摆脱贫穷,让她和妈妈可以过上好日子,可她也真的是喜欢这个人,她爱钱,并不代表会为了钱毫无底线。

  “你今天是故意要找我吵架吗?”虽然平时莫轩对她也不是特别好,但今天火气似乎大,嘴巴刻薄得都让她有些受不了。

  “找你吵架,你值得吗?我只是劝诫你少跟柏颖掺合在一块,免得让别人以为柏颖也跟你一样,败坏她的名声。”莫轩是真把柏颖当成妹子,对她有着兄长的爱护,他可不想柏颖被刘贝贝教坏,堂堂柏家小姐跟一个妓/女的女儿站在一起像什么话,别人会怎么看她。

  “你……”刘贝贝手摸上车门就要跳车出去,要知道莫轩现在还在高速公路开着,她头脑一发热起来便什么都不管不顾了。

  莫轩及时拉住她的手,把她带回来,低吼道:“说你是疯子,你还真是疯子,你想找死吗?”

  刘贝贝挣扎着抽出自己的手,奈何莫轩抓得死紧:“你不是讨厌我吗,不是看不起我吗,我死了最好,你不就开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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