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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8章 仁医法制4


  晚上下班我和古慧一起去看望了老泰山,老泰山喜悦之情溢于言表。安顿好老泰山就寝,我和古慧打道回府。路上,古慧显示出妻子温柔之美。柔软的身体依偎着我,弄得我怪不好意思。

  古慧问我:

  “你学医,我学法,你对文学知之多少?”

  我笑着逗她:

  “对文学喜欢但似懂非懂,属于半个‘文盲’”。

  古慧将我军:

  “那我们就打个赌如何?”

  我感觉有点意思,就说:

  “输当如何?”

  古慧笑而不答,我心里清楚,不管我输赢如何,最终都有奖品,至于奖品是啥,我不说,你一定懂的。我骨子里升腾起一股欲望,想歌,想舞,想吟哦什么才算过瘾的感觉。

  古慧见我低头不语,以为怯战了,就说:

  “我们就念首古诗如何?我背诵原文,你必须将它翻译过来,用现代语言来体现。如何?”

  我说:

  “可以,来吧。大丈夫死都不惧,何惧一首古诗哉?”

  古慧轻声吟哦起来,声音轻轻的、柔柔的,在江南二月的春风里显得格外美妙:

  “关关雎鸠,

  在河之洲。

  窈窕淑女,

  君子好逑。

  参差荇菜,

  左右流之。

  窈窕淑女,

  寤寐求之。

  求之不得,

  寤寐思服。

  悠哉悠哉,

  辗转反侧。

  参差荇菜,

  左右采之。

  窈窕淑女,

  琴瑟友之。

  参差荇菜,

  左右芼之。

  窈窕淑女,

  钟鼓乐之。”

  古慧吟诵的是《诗经》开篇第一首,名字叫做《关雎》,民间情歌。它表现了一个小伙子自信自己是个德才兼备的好青年,铁心要找一个才貌双全、性情贤淑的女子做妻子的坚强决心,自己绝不会像普通人那样“挖到篮里便是菜”。说实话,小时候我也是个文艺青年,对文学的钟爱程度一直和医学理论相互交叠。每当看医学理论脑瓜儿痛的时候,我就会用文学作品充当“点心”。因此,在京都医学院时我算得上是能文能医的好青年,要不怎会给赵前程他们落下“谈了88个对象”的话柄,其实所谓的88个对象,充其量就是我的88个粉丝罢了。

  古慧背诵完毕,等待我用现代语言翻译成“色香味俱全”的现代诗。小女子真是居心叵测啊。

  我想了想,翻译如下:

  “关关相呼的是水鸟雎鸠,

  它们嬉戏在河中的沙洲。

  体态纤柔贤惠善良的姑娘啊,

  那才是帅哥追求的最佳配偶。

  才貌不全如同长短不齐的荇菜,

  让别人任意捞取我却并不慌张。

  温柔贤惠的姑娘啊,

  我昼夜不停地把你想念。

  想念却不能拥有你我倍加惆怅,

  梦里想梦醒还是想。

  长长的夜啊这夜怎么那么漫长?

  我翻来覆去难以进入梦乡。

  才貌不全如同长短不齐的荇菜,

  让别人任意捞取我却并不慌张。

  我要像琴瑟合奏一般与你交往,

  才貌不全如同长短不齐的荇菜,

  让别人任意捞取我却并不慌张。

  温柔贤惠的姑娘呀,

  我要像钟鼓喧喧那样给你快乐,

  给我机会吧,我要娶你做我的新娘。”

  古慧听了我的“翻译”,表示非常满意。她不再提文学方面的问题,而是来了个360度大转弯,问我如何正确处理好医患问题。

  医患问题是个大问题,并非依靠单纯的力量能够解决的,起码得有法律作为保障,这是我一直以来的观点。我对古慧说:

  “医患关系是社会关系中的特殊关系。医患纠纷已经成为社会矛盾且呈多发状态。尽管医院、管理机构、患者都各有倒不完的苦水,但无论何时何地发生医疗纠纷事件,都很容易在社会上广为传播,只有把医患纠纷纳入到法制轨道,才能够真正保障各方利益。”

  古慧夸我说:

  “老公进步不小,值得点赞。将医患纠纷纳入法制轨道,首先要体现平衡关系,也就是平等保护医患双方的利益。”

  她看着夜幕下闪烁的星星说,“病人在求医过程当中,都非常希望医院能药到病除,而医生也秉持着‘医者仁心’,希望前来就诊的病人能够在自己的努力下尽快痊愈。但是随着各种因素导致的群众医疗需求迅速增长,由‘看病难’所衍生出的专业知识错位、信息沟通不畅、以药养医弊端凸显等问题,却非常容易造成医护人员和患者之间的不信任,由此引发的医疗纠纷,也呈现出了高位运行态势。”

  古慧认为,国家或者某个省份的人大常委会应当尽快制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她举例说,以某省为例,每年发生的医疗纠纷大约在7000多起,部分医疗纠纷因为处理不当,造成了矛盾激化,不但扰乱了医疗机构正常秩序,也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国家首批医改试点省份,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完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机制,保障医疗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古慧的话让我想到,江南医院有不少包括陈文忠在内的人大代表,应该就此问题履行人大代表职责,通过翔实的材料和充分的调查研究,向上级人大递交尽快制定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的提案。据我了解,由于目前还没有完善并成体系的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法律规定,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的个别原则性条款,处理医疗纠纷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古慧认为,医疗责任险对广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责任分担有积极意义,但是否需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共同缴纳医疗责任险,从商业性保险公司来看,如何处理大医院与小医院之间系统化处理问题,都非常值得研究。古慧说,应当将维护患者利益置于医疗机构之前,体现平等保护医患双方利益的立法宗旨。这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条款,更能够体现民生立法的初衷。

  我问古慧:

  “从医院来讲,加强医患之间的沟通非常重要。我们是否需要考虑在这个方面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

  古慧说:

  “医疗纠纷是一个社会公共问题,不是某个部门就能够解决得了的,需要形成统一领导、部门协调、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的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工作的格局。改善医患关系,减少医患矛盾,需要从‘预防’源头上抓起,防患于未然,变被动处理为主动预防。”古慧特别指出,要明确医疗机构建立健全医疗质量监控、医疗安全责任和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医务人员职业道德教育、专业技能和医患沟通技巧培训。从预防角度来讲,卫生行政部门必须加强监督和管理,应当通过立法明确管理部门切实履行法定职责,对医疗机构执业活动和执业行为进行监管,有效防范医疗损害,才能够保障医疗安全。

  古慧兴趣很高,走到楼下还在涛涛不绝地大谈自己的看法:

  “医闹、伤医现象不能容忍,减少暴力伤医,应当树立老百姓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尤其是对县一级设置医疗事故鉴定机关要慎重,极有可能因为专家资源匮乏而影响专业性和科学性。”

  开门入室后,我打开大厅里的灯,灯光下,古慧脸上仍然是兴奋的神情。一阵困意袭来,我忍不住倒在床上打起呼噜,古慧一个人还在那里滔滔不绝地阐述她的观点,究竟说了些什么,我一个字也没有记住。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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