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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流落荒原


  伸了个懒腰,荆风了被八足蓝睛兽抓伤的伤痕,已经好得差不多了。”如果不是老子天生就是一副超级快速的复原质,恐怕流血也要流死我了。”

  荆风呸了一口,恨恨地骂道。

  “咦,老杜奇这家伙倒也没趁火打劫,竟然还给我留着这几样东西。”

  了脖子的佩还在,怀里的凤凰蛋也在,那柄匕首也在,他这才安下心来。

  这倒也不是老杜奇不贪心,可是,这三样东西无一不是要命的玩意,如果留下来被人抓住把柄,那可不是闹着玩的,让老杜奇留,也不敢留啊。

  现在,这三样东西已经成了荆风人生里不可或缺的东西,就算角斗场与人生死相搏,他也要随带着。

  他自己刚才在昏中不知道,如果不是随带着这块火元素免疫的佩,恐怕自己已经死了个通透了。

  看着一只吐着泡泡的河蟹举着钳子张牙舞爪地从他眼前经过,荆风就有些好笑,轻轻一指头便将这个家伙弹得一个筋斗翻了出去。

  螃蟹敏捷无比地爬起来,再不复刚才的那种耀武扬威的姿态,一溜烟钻进了旁边的一块石头不出来了。

  荆风向这个欺怕的家伙竖了一个中指,很是鄙视。

  “咕噜噜……”

  某人的肚子开始抗议示威了。

  三天三夜没吃东西,就算是荆风这样的恐怕也受不了了。

  “甭管是什么地方,先填饱肚子再说吧。”

  荆风是典型的没心没肺类型的,天生的乐天派。

  怀里,奇迹般地,那个凤凰蛋竟然还在,并且热乎乎的,让他被河水浸得冰凉的子还有一块温暖的地方。

  脖子的项链也在,这也是保证他没被法玛魔导士那一道闪电劈死的本原因了。

  艰难地爬河岸,荆风像头猎狗似的狂颤两下,抖了抖的水珠,随后,便准备找些吃的填填五脏庙。

  民以食为天嘛。

  一个人影孤独地行走在风萧萧的格尔玛荒原,远远望去,像是一株会移动的老树。

  那是荆风。

  从那个河岸爬起来后,他已经如没头苍蝇昏头昏脑地在这个无比巨的荒原走了十几天了,却依然不知该何去何从。

  毕竟,格尔玛荒原太巨了,巨到难以想像。

  格尔玛荒原,于楼云、黄金、宁泊三帝国交界,算得是一个军事缓冲区。

  据传说,那里匪帮纵横,是邪恶与野蛮的发源地,是死刑犯与流亡者的天堂。人类与各种各样非人类的智慧生命在这里混杂一起,成为了文明国家眼中的地狱。

  现在,荆风同学就行走在这片荒凉的土地,亘古长风从畔萧萧吹过,没来由地,让原本就没心没肺的他有突然生起了一种无助的彷徨感。

  “这该死的地方,怎么连个鬼影都没有?”

  荆风很郁闷,习惯地了怀里一直忠诚地陪伴着他的凤凰蛋,或许,这只蛋丝丝的温暖才能稍微给他半点慰藉。

  “蛋蛋啊蛋蛋,你说,这种流浪的生活什么时候才能到头啊,我都快受不了了,这里太荒凉了。”

  荆风累了,坐在一块石头,将凤凰蛋从怀里掏出来握在手里,很地跟这只蛋说话。

  对着凤凰蛋说了半天的话,荆风心里才感觉好一点,重新将它放进怀里,却没留神,刚刚放进怀里的时候,那只凤凰蛋暗红的金纹竟然闪了一下,过程很快,荆风并没察觉到。

  呼吸着荒原那清冷的空气,感受着那仿佛一刻也不停掠过的长风,他现在才真正的会到在黑三角当一个契约角斗士其实也是蛮好的,总比在这个连鬼影也看不到一个的荒原流浪要强。

  整理了一下已经快遮不住的破衣服,荆风苦笑了一下,继续向格尔玛荒原深进,他现在只想找到一个能过夜的地方。

  格尔玛地境之是无法想像的,越往深走,杂没膝,越是荒凉。

  一直快走到天擦黑,也没见着一个人影——见着就怪了,这鬼地方是鸟不生蛋的地方,如果看着人影,那也证明麻烦就快来了——不是强盗就是占地为王的山王,再不就是杀人不眨眼的江洋盗或是逃狱出来的死囚。”这倒底是个什么鬼地方?”

  荆风嘟囔着,拎着一只刚打死的兔子坐了下来,边生火边骂。

  他现在也只能自己跟自己说话了,否则非得憋死不可。

  很麻利的扒皮、架柴、砸石生火、烤兔子,一切都有条不絮。

  原本就是孤苦零丁长的荆风自力更生能力很强,虽然转行了五年专门杀人的刽子手,可是他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本事还是没忘。

  黑夜静悄悄地来临了,笼罩在格尔玛荒原,让荆风心里突如其来的很压抑。

  盯着烤架烤得滋滋响的野兔子,一种郁闷至极的感觉突然间涌了来,让他真想放声吼一嗓子,不知为什么,他就是想吼一嗓子,发一下这么多天来积压在中的憋闷。

  于是,他就吼了,边吼边唱着自己胡编乱造的破烂歌词。

  伴随着他吼了这么一嗓子,麻烦也就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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