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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六章:生灵皆是虫


  事不宜迟,我们立刻准备,收拾了一下立刻去找曹楠。

  因为我们发现,不管是对付人对付鬼,还是布阵,曹楠都有资源。对付人的鸟铳、布阵的阵桩,对付鬼,对付尸体桃木枣木,统统都有。

  曹楠干脆打开了他家里的木料仓库,任我们选。

  胡来做了一些很小巧的桃木、枣木、槐木、柳木等桩子。黄毛削出三把桃木剑和三把枣木剑,给我和曹楠一人两把分了。

  他说这东西虽然没开过光,但是对付一般的孤魂野鬼还是有点用的。

  曹楠背了一只公J,几斤糯米,我则带上了一把火桃核,一把弹弓,弹弓是孟水生的玩具,这东西配合桃核能S很远,比用手扔强多了。

  至于别的什么干粮,水,地垫之类生活用品肯定少不了,有用的没用的都备齐了,每人背了一个大背囊。

  准备齐全之后已是正午,我们吃了点东西便出发。

  曹楠开三轮摩托直奔南场而去,胡来就是在那里把大虫弄丢了。

  南场离乡里最近,不算太偏僻,我们下车后沿着护林小道不断前进。

  路上,胡来给我和曹楠恶补了一大堆关于虫的常识。

  我这才了解,原来我们现代所说的虫,和法事行说的虫,完全是两码事。

  法事行是个很传统,很封闭的行当,所以,法事行里面所说的虫是远古时代广义上的虫,而不仅仅是今天的昆虫。

  现代人一听虫。本能的认为是一些很小的昆虫、甲虫什么的,其实不是,虫的范围非常广,是一个很大的纲。

  禽类为羽虫,兽类为毛虫,龟贝为甲虫,鱼蛇为鳞虫,人和青蛙、蚯蚓之类为倮虫。

  连人都是虫的一种!

  这放在现在,简直骇人听闻。

  有一个例子可以窥见苗头,就是水浒传里面的老虎,武松打虎那一段,通篇没有老虎这两个字,只有大虫。

  原因很简单,唐朝开朝太祖李渊的小名叫李虎,虎在当时是一个避讳字,不能用。于是文人作者只能启用了一个更古老的字代替,虫。本来这个称呼只是临时的,唐灭国之后就应该改回去,但唐却是一个强盛而国祚绵长的王朝,对后世的影响非常深远。以至于后世一直到明朝都没能完全改回去。

  老虎,全身长毛,是毛虫之首,首即为大,所以便把老虎称之为大虫。其实严格来说应该叫大毛虫才最精确。意思是“毛虫”里面个头最大的,最凶猛的。

  胡来追的那头蟒虫,就是鳞虫的一种。

  当然,法事行虽然保守,但怎么样还是会变化的。毛虫、倮虫、羽虫现在都不会叫了。

  赶虫人嘴里的虫现在就一种——在地下很深处穿梭往来的异种!

  基本上都属于甲虫和鳞虫两类。

  就拿蟒虫来说,它名字的由来是因为长的像蟒蛇,但绝对不是蟒,它是异种,地表是没有这种东西的。

  它们常年在地下的暗河和涌到里面繁衍、出生、成长、死亡。

  一切的一切都在地下,和外面的光明没有任何交集,神不知鬼不觉,寻常人根本不可能遇到。

  偶尔有些新闻图片,说海里面飘出来什么怪兽的尸体,其实那些有一部分就是大虫入海后死亡的尸体。

  大虫是朝着蛟龙的形态进化的。经常会离开陆地下海。

  也就只有人这种万物的灵长才会去研究它们,想方设法从它们身上获取好处。

  这就是赶虫师!

  否则的话,那完全是两个不相干的世界,老死不相往来。

  “虫宝很珍贵吗?”胡来说完,我好奇的问。

  赶虫师经常赶着地下的大虫一跑就是上万公里,时间以年为单位,翻山越岭,风餐露宿,要是没有足够的甜头,根本不可能坚持下去。

  赶虫师赶虫的最终的目的。就是把大虫赶入绝地,杀虫取宝。

  虫宝是他们梦寐以求的东西。

  胡来郑重点头,道:“虫宝是天地之间为数不多还蕴含有灵气的东西,妙用无穷,如果拿到是市面上去卖。足够挥霍三代。”

  我惊的倒抽一口冷气,挥霍三代,那得是什么样的天价?

  “古时候天清地灵,天地之间是有灵气存在的,所以才会有古代传说中的仙人、神仙什么的。直到先秦时期都还有练气士,但后来天地之间的灵气就慢慢枯竭消失了,只有地下很深的位置才会残存一点,大虫常年生活在地下,便会沾染一些在体内形成虫宝。而虫宝也是它力量的核心,很珍贵。”黄毛解释道。

  “神仙,仙人?”

  我一阵无语,道:“是不是太扯了一点?”这个世界如果还有神仙、仙人,那哪里还有恶鬼邪灵的居身之所?

  “哈哈哈,那就是一个说法,听听就好,千万别当真。”黄毛哈哈一乐。

  “滚!”我白了他一眼,还是胡来说话靠谱些,于是问:“那你取过虫宝吗?”

  “取过一颗,那是五年前的事了。”胡来笑笑,又说:“那是一头甲虫,长的有点像甲鱼,是头小虫,大概**十年的样子。”

  “**十还是小虫?”曹楠震惊了,又问:“那什么是大虫?”

  “大虫一般要超过一百二十年,我们追的这头蟒虫大概在两百多年左右,正当盛年,比较厉害。”胡来道。

  我和曹楠被惊的久久无语,以百年为单位。匪夷所谓,不愧异种,竟然能活那么久。

  人均寿命才七十,差的太远。

  “那那颗虫宝你是自己用,还是卖了?”我又好奇的问。

  “当然自己用了。”胡来脸上闪过一丝得意,道:“我们赶虫这一行平均取一颗虫宝的时间是十一年,虫宝能带来的好处用钱根本买不到,所以很少有人愿意出售自己手上的虫宝,大多数都是给自己和亲近的人用。”

  我和曹楠再次被震惊的说不出话来。

  十一年风餐露宿,翻山越岭。那种状态相对于平凡人,至少是老迈了二十年,太不容易了,难怪说一颗够吃三代。

  “那你用了之后是什么效果呢?”曹楠惊奇的问道,眸子中星光点点,一脸崇拜的看着胡来。

  胡来笑笑,说:“我这辈子将没病没灾,如果不出意外,寿元会超过一百,而且老而不迈,直至临终都将身轻体健。”

  “哇塞!!”

  我和曹楠长大了嘴巴,冷不住惊叹。

  活一百,没病没灾,身轻体健,这得是多少养生、多少吃补的人梦寐以求的?真金白银难换一个健康硬朗的身体,活一辈子没病没灾,那得多爽快。

  世界首富也做不到这一点呀,再发达的医院也有不治之症。

  就这效果,还是一头小虫的,如果大虫呢?

  我已经不敢去想了。

  难怪赶虫师能坚持不懈,诱惑实在太大了,而且一遇到大虫就走不动道了。

  换做是谁恐怕都是一样的。

  外人不解,只是不知道其中巨大的诱惑。难怪黄毛说那头蟒虫是胡来现在的“老婆”,金贵着呢。

  “所以有很多赶虫师,倾其半辈子的时间都在寻找虫宝,乐此不彼,这个中缘由,只有行内人才能体味。”黄毛笑道,搞的好像是他也会取虫宝一样。

  “胡大师,您收我为徒吧!”曹楠被诱惑的哈喇子直流,迫不及待的抓住胡来的胳膊哀求道。

  我都心动了,好东西啊,根本不是什么钱不钱,地位不地位能衡量的。

  未知的失去令人恐惧,而未知的得到却令人兴奋。这种期待和憧憬,怕是比毒品还要吸引人。

  原来钱真不是万能的,法事行有很多东西,根本不是用钱能够衡量的。

  ……

  至此,我终于对赶虫师这一行有了一个比较清晰的了解。

  他们风餐露宿。个个晒的黝黑,身上又脏又臭,比乞丐都不如,外表看起来要多狼狈就有多狼狈。

  但他们,却享受着这个世界最好的东西!

  用钱买不到的东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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